納稅籌劃的4個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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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林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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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11-19 14:20:26
甲公司有三個股東,分別是A公司、B公司和C自然人。公司章程規定三方的出資比例為2∶2∶6,目前甲公司需要分配賬目利潤1000萬元,但是C自然人由于占比較大,繳納的分紅個稅較多。為了讓自然人股東C少繳納個稅,股東會上全體股東決定按6∶3∶1比例分紅,這樣自然人股東C分紅10%,繳納的個稅就少了,大部分紅利分配給了法人股東,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這樣是否可以?
雖然可以按照不公允比例進行分紅。但是甲公司應當充分準備相關資料,以證明其按照不公允比例分配方案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對于股東來講無償借款給所在企業,是否存在稅務風險?對于股東來講無償借款給所在企業,雖然增值稅上不存在稅務風險,但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于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因此正當理由非常關鍵。企業倉庫中有好多積壓的庫存商品,現在公司要注銷了,聽說正常銷售還需要繳納13%的增值稅。這些庫存能否低價銷售出去,這樣少繳納點增值稅,是否存在稅務風險?若是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常理由的,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上存在稅務風險。應該參考當地當時的同類貨物的市場價格,公允即可,須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不應人為的抬高壓低價格從而轉移利潤。1、在增值稅上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稅局有權確定銷售額來計算增值稅。2、在企業所得稅上,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甲公司屬于認繳的,實收資本為0元,自然人股東王總100%控股,企業凈資產200萬元。自然人股東王總可以0元轉讓股權嗎?個稅上是否存在風險?這筆股權轉讓業務肯定存在稅務風險。一是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較之凈資產的公允價值明顯偏低;二是無正當理由。存在主管稅務機關核定你股權轉讓收入的稅務風險。當時股東實繳為0元,只是代表財產轉讓的原值為0元,并不代表財產轉讓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則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稅局照樣給你核定轉讓價格。